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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档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盟委、行署工作部署,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健全工作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发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

  进一步完善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不断调整完善,对公开的信息实行逐份审核、逐级审核,确保责任到人、公开及时。

  (三)信息公开的效率进一步提高

  我局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透明力度,注重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提高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其中:部门文件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145条,经费预决算信息2条,行政职权类信息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兴安盟电子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2条、自治区档案信息网站公开信息92条 、兴安盟档案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54条、档案与社会10条、兴安日报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受理到依申请公开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需要加强。今后,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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