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推动我局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清洁的祭扫新风,2019年4月4日上午,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盟纪检委印发的《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兴纪发【2019】3号文件)。
支部书记、局长吉和宣读文件并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和封建迷信,做到文明祭奠。一是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玩乐等活动;三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四是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去公墓烧纸要注意消防安全,避免发生草原森林火灾;五是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出行安全、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做到文明出行。